商丘电子智能化二级资质转让商丘增项电子智能化二级资质流程
(1)机电工程、通讯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算计不少于4人,其间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(2)技能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(或通讯与广电工程)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;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,且专业完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造价员、资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完全。
(5)技能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掌管完结过本类别资质一级规范要求的工程成绩不少于2项。
二级企业:可承当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作设备装置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、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体系工程和修建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注:1.电子工业制作设备装置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根底产品、电子资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设备的装置工程。
2.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根底产品、电子资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所需装备的洁净、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电磁兼容、防静电、纯水体系、废水废气处理体系、大宗气体纯化体系、特种气体体系、化学品配送体系等工程。
3.电子体系工程指:雷达、导航及天线体系工程;计算机网络工程;信息归纳事务网络工程;监控体系工程;自动化控制体系;安全技能防备体系;智能化体系工程;应急指挥体系;射频辨认使用体系;智能卡体系;收费体系;电子声像工程;数据中心、电子机房工程;其他电子体系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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